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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楼市调控升级】二套房转让需得证满2年!公积金二套房贷暂停!

发布时间:2017-09-26


据了解,为维护南宁市房地产市场稳定,促进南宁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作出阶段性调整。

根据《通知》,暂停向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或申请第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个人及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住房除外)。

在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上面,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六县)拥有的自住住房套数(不含已卖出、已赠与、已析产的)。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标准上,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由此可见,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趋紧," 认房又认贷 " 了。



9 月 30 日前按调整前政策执行


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根据《通知》也进行了调整,根据《通知》,职工个人及家庭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六县)外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所在地须为职工个人及家庭户籍或工作地。

除了提供相应住房消费类型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工作地社保(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根据通知,住房公积金新政的调整将从 2017 年 9 月 30 日起开始执行,如果职工个人及家庭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业务时,提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等证明材料上登载的时间是在 2017 年 9 月 30 日之前的,可按调整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政策执行。另外特别提醒,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暂不执行该新政。


温馨提醒:

查询名下房屋 市民可网上预约

今后,市民查询个人名下房屋信息,可网上预约了。今年以来,受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房产改革政策的影响,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增量房、存量房交易量激增,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纳税或贷款查档需求激增,加上中小学新生入学查档需求,形成今年中心查档一个高峰期。


该中心在实现设点分流、网上预约查档、增量房办税自助查档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基础上,又推出便民利民举措,提高查档效率,缓解查档高峰群众排队压力。建议需办理纳税的群众通过网上预约查档(登陆网址 http://cd.nnfdcj.com 上网预约查询名下房屋信息,本人持相应材料到窗口直接领取证明)或直接在地税局的自助查档纳税终端机纳税。


另外,该中心计划于今年 10 月中旬上线自助发号系统,由市民凭身份证自助取号。同时,计划今年下半年实施微信公众号预约查档。另外该中心一楼查档窗口除周一之外的工作日在早上 11 点、下午 3 点后办事群众较少,建议市民采取错峰排队的方式,选择在这些时间段前来办理查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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